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

『用戶接管工程』里民常問問題

一、污水下水道法中提到施工經過私有土地時應該給予補償,現在所要施工的後巷區域皆為私有土地範圍,是否應補償?
答:依據污水下水道法,政府所施作之污水管線設施僅至後巷 (防火巷)口,後巷部分因屬私地則需由住戶自行施工接入,現在政府為加速用戶接管普及,故將原先應由住戶自行負擔接管之費用改由政府負擔,所以後巷(防火巷)施作完成之污水管線仍屬於住戶之私有管線,故無施工經過私有土 地需要補償之問題。

二、因配合施工需要之地界線鑑界費用為何不是由政府負責, 而是由住戶自費申請?
答:一般來說如果住戶如果沒有將房屋增建出來,則原來防火 巷就是空的,當然也就不用再申請鑑界,然後再由地界線 退縮75cm空間,現在是因為房屋有增建出來的住戶,才需要再經由鑑界後確認所需退縮75cm之污水下水道所需之施工及維護管理空間,另一方面若由政府負擔此一費用,等同於全民買單,則對於大多數二樓以上末增建之民眾則有失公平之原則,故此一鑑界費用應由有增建房屋之住戶自行負擔。

三、二樓以上違建是否需要拆除?
答:若二樓以上之住戶自行以懸臂等方式進行支撐,在不影響 一樓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施工的情況下,可不予查報拆除。


四、若屬於較老舊房子或是獨棟之房屋,本身就沒有防火巷,則要如何退縮配合施工?
答:施工前皆會先配合基隆市政府進行房屋之違建認定,若屬 於本身即無防火巷之房屋,則應亦無被認定為違建之情 形,施工前將以個案方式另行會勘確認施工方法O

五、有關住戶之洗衣機排水或廚房排水若與雨水管混合排放,若住戶沒有配合自行改成分流,則污水工程是否仍予接管?
答:因為污水管線所承接之污水最終將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,而污水處理廠設計之污水處理量並不包含雨水水量,故污水管線銜接時不可將雨水管線接入,若住戶之洗衣機排水或廚房排水與雨水管混接,則住戶需自行僱工將其改為分 流管,污水工程才會進行接管,若住戶沒有配合改為分流管,則污水工程將就住戶既有之雨污混流管直接接入後巷 新築之排水溝內。

六、化糞池挖除後將用什麼材料回填'是否由住戶提供?那挖除後會不會造成以後發生下陷問題?
答:污水工程挖除化糞池所用之回填材料,係污水工程在住戶 後巷施工時挖掘之原士料,不用住戶另行提供,另挖除後 之化糞池經以原土填實後將再以10公分厚之混凝土修復 鋪面,故不會產生臼後下陷之情形。


七、若社區房屋屬於老舊型式,其化糞池位於建物中央天井處,要如何接管?
答:首先會進行會勘確認,經協調取得某一樓住戶同意後直接於其室內進行施工接管。
@老舊社區房屋有數種形式,原則上污水工程將依據其契約 補充施工說明書有關「老舊社區用戶接管原則」之規定辦理。
八、未來完成污水下水道接管後,污水處理費是如何計算?
答:費用是經由基隆市議會審查通過後開始收費,目前基隆市 尚未開始收費,收費方法是依據住戶自來水使用度(Ui頓)數, 併同自來水費一同收取。

九、因為污水工程施工而破壞住戶之鋪面磁磚,為什麼沒有補償,還要住戶自行購買磁磚才代為施工修復?
答:一般來說污水接管施工位置是在化糞池及排水溝處,若沒有將房屋增建時,化糞池及排水溝都是在戶外的,就沒有因 為用戶接管施工而需要破壞住戶地面磁磚的問題,但因為政府考量在增建部分配合退縮75cm空間後,用戶接管施工仍有部分是在室內進行,故仍需破壞地面磁磚進行施工,政府 針對此部分僅補貼施工費用,磁磚之材料費用則需由住戶自行負擔。

十、配合違建拆除時自來水管線及瓦斯管線如何處理?
答: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施工前皆會與各管線單位會勘,確定 施工時需要辦理管線遷移的種類及時間,相關費用不需要 住戶負擔,但此僅止於住戶之外部管線(也就是該住戶水錶或瓦斯錶以外之管線),若屬於住戶水錶或瓦斯錶以內之管線(亦稱內部管線),則需住戶自行僱工遷移。

十一、用戶接管施工路徑須穿越或占用部分私地(例如私人停 車場車(立) ,用戶接管如何施工? 答:若施工路徑須穿越或占用部分私地,管溝無法直線穿越, 可以使用陰井或配管箱等設施當轉折點,將管線避開私人 土地,也可使用45度彎頭調整路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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